陜西華夏招標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的委托,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按照政府采購程序,擬就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智能法庭識別展示設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和服務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采購項目名稱: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智能法庭識別展示設備采購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SXHXZB2018-ZC-CS1164
三、采購人名稱: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地 址:西安市太白北路6號
聯系方式:029-84500825
四、采購代理機構名稱:陜西華夏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環西段202號九座花園1605室
聯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購內容和要求:智能法庭識別展示設備
項目用途:自用
項目性質:財政撥款
采購預算:人民幣600000.00元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應商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書等相關證明)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5.磋商保證金繳納憑證或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七、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2.《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發辦【2007】51號);
4.《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
5.《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6.《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八、競爭性磋商文件發售:
1.發售時間: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9:00-12:00,14:00-17:00(節假日除外)。
2.發售地點:西安市南二環西段202號九座花園1605室。
3.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份。售后不退。
4.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請攜帶單位介紹信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供應商公章的復印件。
九、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磋商時間和地點:
1.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8年10月30日10:00點
2.磋商時間:2018年10月30日10:00點
3.磋商地點:西安市南二環西段202號九座花園16層
十、公告期限:自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
十一、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采購項目聯系人:李晨晨
電話:029-89586315-605
傳真:029-88765658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名稱:陜西華夏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西安南二環支行
賬號:78620188000097418
陜西華夏招標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