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華夏招標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檢察院的委托,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對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檢察院2016年中省自定裝備辦公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檢察院2016年中省自定裝備辦公設備采購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SXHXZB2017-ZC-GK1155
三、采購人名稱: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檢察院
地 址:西安市環城南路東段326號
四、采購代理機構名稱:陜西華夏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環西段202號九座花園1605室
聯系電話:029-87592552/89586315
五、采購內容和要求:中省自定裝備辦公設備采購
采購預算:人民幣43.34萬元
項目性質:財政撥款
項目用途:自用
六、投標人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滿足下列條件:
1.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原件;
3.2014年至今的類似業績合同不少于三份(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原件)
4.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或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正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投標。
七、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詳見招標文件。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2.《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發辦【2007】51號);
4.《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八、招標文件發售:
1.發售時間: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節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發售地點:西安市南二環西段202號九座花園1605室。
3.文件售價: 人民幣500元/份,售后不退,謝絕郵寄。
4.購買招標文件請攜帶單位介紹信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投標人鮮章的身份證復印件。
九、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和地點: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7年9月15日14:30分
2.開標時間:2017年9月15日14:30分
3.投標/開標地點: 西安市南二環西段202號九座花園16層
十、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項目聯系人:呂工
電話:029-87592552/89586315
傳真:029-88765658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名稱:陜西華夏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名稱: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賬號:3700024819200130193
陜西華夏招標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