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通信工程相關資質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辦市[2017]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委)、通信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相關要求,做好通信工程有關資質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應會同同級通信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審查。
二、企業申請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在原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資質有效期內承擔的工程,符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要求的,可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三、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凡于2015年3月2日前取得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甲級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原取得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乙級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自2018年7月1日起,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原取得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直接申請同級別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4月14日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